——记法学系2011级本科暑期《专题训练》之二
2014年6月25日晚7:30,法学系主任邓大鸣教授如约而至X5403教室,为2011级法学学子们奉上了《法学研究与司法训练》主题讲座,2011级班导师邓君韬副教授陪同出席了本次讲座。
首先,邓教授围绕如何开展法学研究进行阐述,他谈到:第一,法学研究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司法实践。他引用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来说明立足实践对法学研究的重要性,指出法学的学习与实践就如医术培训与手术实务的关系,只有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才能洞悉法理、收获真知;第二,法学研究要体现“回应型”的思维模式。他强调,法学具有逻辑性与社会性,无论是居中断案的法官还是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都必须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各种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与社会利益。
随后,邓教授结合实际探讨了司法训练的几个要点:首先,学术论文的选题应当深思熟虑,切忌闭门造车。他以一位员工在论文中出现的“用罚金对恶意民事诉讼进行规制”为例,指出民事与刑事的界限应当泾渭分明,使用刑事手段规制一般性的民事违法行为是法治的倒退;其次,学术论文的研究方向应结合自己的工作规划与学习兴趣;最后,一篇优秀学术论文的撰写离不开与指导老师的积极沟通。
在师生互动环节,邓教授结合自己近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立项的成功经验,建议同学们在论文、课题选题时,一方面应力求推陈出新,另一方面亦不应盲目地对时事热点趋之若鹜。随后,班导师邓君韬副教授结合邓大鸣教授的讲座内容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他希望同学们在将来的职场生涯中牢记邓大鸣教授的教诲,尽量将专业知识与所在单位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凸显法律素养与技能,为自己赢得上升空间。
两个小时的专题讲座在一片轻松活跃的气氛中很快结束。通过系主任邓大鸣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同学们对法学研究与司法训练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并对即将到来的学年论文撰写充满了信心。
撰稿/宋行健
摄影/李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