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柏拉图,都会很自然的想到他的理想国,也就很会和乌托邦联想起来。理想国是柏拉图以苏格拉底和其他哲学家辩论对话的形式,描绘的其关于理想国家、一个优越的城邦。它不仅有政治,还有哲学、有伦理道德、有文艺等等。该书不仅仅是哲学家柏拉图的宣言书,更是作为哲人政治家柏拉图的治国计划纲要。
理想国家与理想政治
在柏拉图上篇对话克法洛斯、阿德曼托斯和格劳孔中,辩论了财产与幸福,如何构建理想国家,法律和公有制度以及政体形式等问题。其中,我尤为对理想国家的构建和城邦妇女儿童公有制两场对话感兴趣。
柏拉图在构建他的理想国家时与阿德曼托斯辩论了正义与非正义的本质。在这里,他提出了“国家的兴旺是这个国家的民众的生存需要,没有国家的人是不能够自给自足的,但人总是有很多欲求,因依附国家之故。”这样他提出了个人有很多需求,而自己无法满足,需要其他人来帮助。他正是基于满足个人的不同需求,要求有各种职业技艺专长的人相互帮助,集聚一地,同舟共济的形成一个整体国家。其具体就是各行各业的专职人员都专职于自己的事情,比如农夫种田、建筑工人建设、织布工人提供布匹和衣物等等。这样的国家发展,由于人口增多则会供不应需,因此国家便会到邻国去占有,发生战争。他说“产生战争的根源和国家中无论是公的还是私的一切不正义都休戚相关。”这就涉及到了正义与非正义。为了回答战争,国家便必须有捍卫者,辩论如何挑选卫国士兵——温和和拼命兼有的人,对内温和对外拼命。
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构建中贯彻了严格的社会分工原则,国家具有统治阶级,保卫士兵和各行各业的生产者,只要这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尽其责,分工互助,国家就实现了正义。
在柏拉图理想国起源于构建中,似乎与我们所学的马克思观念,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有很大不同。他认为国家是产生于满足相互需求,按照现代国家概念,他那种满足相互需求的互帮互助在原始社会部落里面已经有了,并且有了初步分工,但那个时候并没有所谓的国家。
接下来柏拉图提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城邦的妇女和儿童公有制。他提出“女人应该属于男人的公共产品,所有的男人都不能和所有的女人组成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同样地,儿童也都公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我真不知道他这一观念是“超前”还是“落后”。他辩论着男女之间不加限制会导致国家处于无序状态,其次是统治者为了国家发展,须让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结合,而差的男女应该少结合。对好的后代必须培养他们成长,而坏的后代则要放弃养育。为了民族的优化,还得将有先天缺陷的孩子秘密处理掉,对男女生育孩子年龄也有规定,以上种种不按照做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是非正义的。
他的一些观念不清楚是什么逻辑。妇女和儿童是公有的,是不符合国家的、社会的、人类的要求的。首先妇女儿童不是产品,其次人类是有血缘关系来维持发展和人们之间关系的。最后公有极可能导致集体不尊重、爱惜妇女和儿童。他提出的男女结合原则,首先是违背了自由的原则,没有做到权利平等。这种人为的安排结果并非一定就是好的,其次对待孩子也令人很怀疑这个理想国,口号为了民族优化。难道民族优化就是消灭其中不好的人,保留“质量”好的人吗?这样的国家连最基本的人性道德原则都没有了,从何谈理想国,从何说正义的国家。要解释就是柏拉图并不是想建立一个国家,而是个人的组织。极端的集体主义要求,要求个人完全消融于社会整体中,无条件的为城邦服务,只有城邦没有个人。这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整体主义思想传统的源头。
正义与非正义
中篇里面,柏拉图对正义与非正义做了全面的辩论。包括正义与邪恶,正义非正义的本质,正义的起源与定义等。这部分的讨论是柏拉图哲学的一个核心思想展示,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追求如何实现国家的正义。因此,这部分内容显得更加有分量,虽然这一内容相对来说较复杂较繁多。我对色拉马霍斯辩论正义的定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和柏拉图反驳这个观念这一我认为很精彩的部分说一说。
色拉马霍斯定义“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他认为不同政治体制的政府都会用法律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力量,法律说到底都是为了照顾统治者自己的利益。法律以“正义”的母本颁布给民众,那些违反政府制定法律的人就会被作为非正义者加以处罚。这些在某些很大程度我认为是这样的,但是接下来他又说正义具有共同的原则指的就是政府的利益,政府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最高权力机构就是强者,因此,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这句话在如今行政干预立法、司法现象还存在不少的情况下,很多人也许会认同这一观念。比如各种类似我爸是李刚、各种强拆、各种碾压死人等事件更加深了这种认识。但是我认为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社会都有一把正义的标尺,并非强者的利益才是正义。只要法制够健全,政治够民主,人民政治素养高和追求正义,那么强者的利益也只能是非正义的。
柏拉图在反驳色拉马霍斯的观念时候,又充分发挥了他循循善诱的方法了,刚开始就偷换概念,进一步指出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就是在履行正义,然而统治者会犯错,他们法律也会有错误的时候。当统治者犯错误的时候,制定的法律也就是不符合统治者利益的,民众仍然以服从命令为正义,这样正义并非完全是为强者的利益,不得不说柏拉图的这一辩论精彩至极。但是,他是抓住特例来反驳的,也将概念进行了调换。我想统治者一旦发现政策法律不利于自己的利益时候也一定会调整的。
国民与民生
最后,柏拉图的理想国回到了国民与民生问题上来了。这其中讲到国民教育问题,国民应该智慧、勇敢兼有节制,妇女问题,哲学方面的问题等等。其中对于国民教育这方面对当今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教育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体操来锻炼人们的体格,一是用音乐来陶冶他们的灵魂,简单点说就是健康与精神并重,内外兼有。其中灵魂的教育要通过审定,用正面积极的来教育国民,但是他所追求的完全按照统治阶级意志和哲学家所认为的正义原则来教育国民恐有不合适之处,因为这些仅仅是哲学家的认为和理解,所有的只有经过检验才能够证实是否应该用于国民教育。
最后说一说柏拉图的哲学家治国思想。他认为“除非哲学家当上国家的国王或者目前的统治国家的国王,王子们都具有哲学家的那种认真和严肃的追求精神,以使政治的伟大与智慧结为一体,只有这样,国家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国家将永无宁日。这种哲学执政是其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他认为这样做可以做到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道德与绝对的最高权力的完美结合。这些都是基于他觉得哲学家的智慧、知识和道德都是国家中最好的,这是一个理想,正如前面所说的哲学家也会犯错误,这样的哲学家在现实社会中又有多少呢?这些都仅仅是他个人的理念推演。
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个理想国家的制度设计,但是其中不乏有待讨论的设计。可是这个设计在他那个时代是很伟大的。理想国是一本充满睿智与思辨光辉的著作。
作者简介:
杨祖才,男,中共党员,1992年生,湖北巴东人。西南交大政治学院11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生,西南交大青年马克思主义发展协会副会长。爱好羽毛球、乒乓球,喜欢读书、旅游和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