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桥头堡作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团员的组织认可度和集体荣誉感,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全面开展团支部特色活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经费:
重点活动不超过500元/项;一般活动不超过300元/项。
二、活动主题:
以“团旗迎风扬,青春谱华章”为主旋律,结合重大节假日,重大时事,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支部特色活动。建议主题:
1、“吹响雷锋号角”倡导日行一善专题活动。
2、“献礼九十周年”纪念建团90周年专题活动。
3、“共建多彩校园”校园文化繁荣发展专题活动。
4、“重拾传统佳节”宣传传统文化专题活动。
5、其他契合实际、积极向上的专题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活动须由本科生团支部申报、承办并开展,活动对象必须为本支部员工;
2、活动内容须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并有助于开阔员工视野。
四、活动申报:
1、网上申报(团委在线网站),本学期活动申报时间截止5月18日(教学第12周周五),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月10日(教学第15周周日);注:团委在线网站调试好前,仍使用纸质申报。
2、申报的活动名称需一目了然;
3、本学期开始将实现团支部特色活动网络即时申报,由各团支部书记需根据校团委的申报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各学院分团委在网上审批本院团支部特色活动,提交校团委,校团委将于每个单周三对前两周内的提交项目进行批复。注:团委在线网站调试好前,仍使用纸质批复,请于各学院于每个双周五前统一提交本学院《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一式一份(需要详细填写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
4、使用网络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审批及经费申报:
1、校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审批;
2、校团委将在单周三对截止上一周周五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批,于工作例会上通知各分团委书记活动审批结果;
3、团支部特色活动报账由校团委李娜老师负责(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各团支部按照审批经费提交足额发票即可。(发票内容应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书籍、文具、打印复印费。如在有机打发票的商场和单位购买物品须附机打发票明细。若发票内容为礼品、食品、饮料、餐费、奖金等一律不予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团委书记在得知活动审批结果后,通知团支部书记或其他项目负责人,凭本人员工证(必须与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中项目申报人信息相符),于审批通过的当周五上午,到校团委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领取活动经费的70%;
(2)在团支部特色活动结束一周内,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验收合格后,下发剩余30%活动经费。
4、如在验收中发现活动与计划严重不符的情况,校团委将不再支持该活动的剩余经费,并取消该活动考核资格。
六、项目验收:
1、在活动终期,申报活动的团支部必须向校团委申请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具体验收方式如下:不以活动多少作为加减分的标准,而以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作为加减分的标准;
2、在活动开始前,须在校团委网站进行预告;活动完成后,必须向校团委网站提交活动总结,其中包括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3-5张和宣传通稿一篇(要求500字左右)。
附件一: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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