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马俊驹教授之法学学术讲座
文∕蔚苗 图∕李金峰
5月17日晚7:30,在政治学院实验中心模拟法庭法学系请来马俊驹教授进行学术讲座。
参加本次讲座的除了法学系的员工外,还有政治学院副经理陈家宏教授、法学系系主任邓大鸣教授、邓君韬老师、黄亮老师、吴昱老师、李永泉老师。
首先,邓大鸣老师简单介绍了马俊驹教授。马教授是武汉大学前法学院经理、现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教授也是我国民法学界的权威人物。
在邓老师的介绍之后,马教授开始了今天的讲座。他首先表示十分高兴能来西南交大做学术交流。马教授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国有财产的法律调整问题”。马教授从《物权法》中规定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谈起,提出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物权法》这部私法中,是否应该出现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规定。接着又讲到国家所有权本应该是全民所有,而现在却是全民都无的状况,许多自然资源都被少数人独占,尤其是政府,他举了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为例,并结合日、德、法等国家对于此类社会公共服务财产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在所有权中本应就包含私权和公权两种权利形式的观点,而属于纯私法的民法显然不能完全包含所有权的内容。在此马教授也强调,法制是整体的,不能割裂学科,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关系多属混合法律关系,而所有权的问题涉及的范围之广,无法用一法去调整,需要形成一个专有体系。马教授还提出,现今社会政府管得多,百姓自治少,这对于中国社会既是优势也是不足,而这也是民法在理念上需要不断完善之处,国家治理离不开民法,民法要从基本思想、原则再到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革。
马教授在讲座过程中谈吐自然幽默而睿智,本来枯燥无味的学术讲座也变得轻松愉快而又使同学和老师受益匪浅。在马教授讲完后,现场的同学也就各自感兴趣或者不懂的地方请教了马教授,马教授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专业的回答。讲座的最后,陈家宏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
会后,同学们均表示本次讲座让大家见识到了真正学术大家的风采,也十分钦佩马教授的博学与专业,而已经70岁的马教授还如此的热爱学术、不断学习的精神更是激励着现场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